近日,泰安市应急局联合市科技局、市科协印发《泰安市应急科普基地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办法),规范应急科普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。
 
     办法作为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》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(2021-2035年)》《山东省应急管理科技创新“十四五”规划》的一项具体措施,参照《山东省应急科普基地管理办法(试行)》制定,是全省出台的首个市级应急科普基地管理办法。
 
     办法规定了泰安市应急科普基地的申报、评审、命名、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程序、工作标准和有关要求,旨在鼓励引导科普基地聚焦安全生产、应急管理、防灾减灾救灾知识,开展社会性、群众性、经常性的应急科普活动,增强全社会有效应对自然灾害、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,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。
 
     应急科普基地享受国家、省、市给予公益性科普事业的相关优惠政策。可优先承担国家、省级、市级科普项目,优先推荐山东省应急科普基地,参加全市科普活动,推荐科普专家和科普作品,提供科普专业人才培训等。